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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胡来,灵魂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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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9 21:36: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如此胡来,灵魂何在?

——北京:“倾向性办案”,谁在幕后瞎指挥?









中 央政法委、陈文清书记:

公安部、王小洪部长:

诉求:1、请严肃查处北京市公安局就“华瑞、白墨两公司抢劫大仟公司及投资人钱财事件”执法指挥的第一责任人。2、查清该“倾向性执法”背后谁在插手干扰执法?有没有奥巴马的影子?请严肃追究背后干扰执法者的相应责任。3、以“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问题和效果为导向,勒令华瑞、白墨两公司停止“抢劫”并将应付大仟公司的款项给付大仟公司,之后,尽快让林鹏解决广大受害投资人的回款问题,以避免投资人家庭内部各种凄惨事件的进一步蔓延,赢得民心。

建议:出台尽可能有力度的具体措施,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即“习近平法治思想”)活的灵魂的甘泉浇灌到每个政法系统工作人员和每个法律从业者灵魂深处,将理论清醒、“政治三力”达标的合格共产党员提拔到指挥办案的岗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更好地落实社会主义法治实践。

正文如下:

此前,我们向中央一级、北京市一级、北京市朝阳区一级,共三级30家单位寄递了实名举报信(《实名举报:华瑞和白墨两公司企图“抢劫”投资人钱财》)。各级收信领导转办后,公安办案过程中,并没有关注到我们的真实诉求。当前,事情的进展正在向“不利于解决广大受害群众问题”的方向发展。

必须一针见血地指出:导致当前“不利于解决问题”的糟糕发展态势的根源,是北京市公安局负责指挥此事具体执法的第一责任人的“倾向性执法”指挥所致。

事件回放:至少1300人以上的百姓投资人投资大仟公司,大仟公司(法人林鹏)将投资人的钱投到华瑞公司(董事长陈立雄,曾接受时任总统奥巴马的宴请并因为给美国所做贡献获得奥巴马赞誉),华瑞公司将钱投到白墨公司(实控人姓名不详。据传,该公司“有黑道背景”,“白墨”二字更是赋予传言更多想象空间)。上游结算分账后,华瑞公司不将应得收益给付大仟公司(据说,华瑞非但不给付大仟收益,而且还推诿扯皮,让林鹏和白墨要钱。撕来扯去,耗时两三年未能解决。华瑞公司不把应付收益给付大仟公司导致大仟投资人群体中的一些家庭因贷款、借款、夫妻家人互不知情的投资行为导致了不少家庭内部陆陆续续出现了妻离子散、喝农药自杀、因家人无钱看病致死、打架吵架闹离婚等等等等众多社会问题,已经形成一定程度的社会危害)导致林鹏个人虽然十分愿意尽快给投资人结算收益,但面对拥有强大背景的白墨、华瑞实控人及其“政治靠山”,林鹏无力维权(因华瑞、白墨两公司的“抢劫”行为已经致使大仟公司濒临停摆,根本没钱打官司)。更重要的是,林鹏可能是畏惧于“强盗”公司的强大势力,根本不敢拿起大无畏的革命精神与“强盗们”进行维权斗争。这种情况下,投资人虽然对林鹏的窝囊有理解,但是,拿不回钱还是解决不了家庭问题和债务问题,各种社会危害还会继续。为了拿回应得收益,投资人只好自发进行维权斗争(必须说明:能够达成维权共识的投资人绝不仅仅52 人,更多富有共识的百姓投资人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参与联名维权),由于林鹏始终是想积极解决问题、始终是把投资人的利益装在心里的表现,所以投资人维权的指导思想“以投资人和林鹏为命运共同体为出发点向华瑞、白墨两公司发起维权斗争”,所以有了文章开头提及的实名举报。需要特别指出的是:1、有知情的百姓投资人曾透露:华瑞、白墨曾威胁林鹏,并希望大仟的投资人通过“告林鹏诈骗、把林鹏送进监狱”。为什么“强盗们”敢这样想?投资人曾经分析过,结论是:可能“强盗们”知道林鹏的一些问题,想通过“拿捏林鹏胆小怕事的心理”并以此为筹码对林鹏实施“敲竹杠式抢劫”。这种心理驱使下,“强盗们”最希望出现的结局就是“投资人通过告林鹏诈骗把林送进监狱”,这样,“强盗们”就实现了对投资人的完美“抢劫”!因为,在“强盗们”看来,在法律逻辑的框架内,投资人向“强盗们”直接要钱的话,没有(文字文书之类的)法律依据。这种“视法律规则为游戏规则”且“将游戏规则大于道义良知、大于天理人心、大于真理大道的法律流氓意识”是华瑞、白墨两公司实施“抢劫”行为的思想根源。

观点:政法队伍应该对“法律流氓思维”指导下的“背离两个结合精神”的一切犯罪事实进行革命性打击!否则,丧失真理大道【“真理大道”对应的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结合中国具体实际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丧失道义良知、丧失天理人心【“道义良知、天理人心”对应的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法律流氓”会越来越多。

继续一针见血地指出:对此事件,北京市公安局指挥处理此事的第一责任人面对实名举报,“高质量”展示了他们在背离“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即习总法治思想)指导下“倾向性办案”的高效率。

我们通过对北京市公安局面对此事执法指挥第一责任人的提问来证实上述“一针见血”。提问如下:

一、第一责任人,多位收信单位领导将实名举报信转至贵单位后,贵单位对早期联系的投资人问及“实名举报信是谁写的?”甚至多达10次以上通过手机通话不厌其烦地强调提问:“实名举报信是谁写的?”“是不是林鹏让你们这样写的?”这种目标专注、不厌其烦的反复问话,不是以“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为指导思想而紧盯受害群众所反映的事实、理由和问题去积极地解决问题,反而是更关心“写文章的人是谁?”、“是不是林鹏让你们这么写的?”这些离题太远的话题。警方问话的这些表现,使被问话对象反感并怀疑:警察到底是要“把受害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解决掉”还是要“把写实名举报文字的人解决掉”?还是要“把林鹏解决掉”?尽管被问话人说的很清楚“我和我们52位投资人对文章内容承担责任”,可是,警察仍然没完没了地就此问题喋喋不休,其目的强烈疑似“要把林鹏推定为实名举报的总指挥”!请问第一责任人,针对如此离题太远喋喋不休的问话,是你安排下面警察这么问话的吗?你们安的啥心?到底是解决受害群众反映的问题还是要解决反映问题的人?为什么不对我们提供了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人代表进行联系和对接?到底是要站稳“人民立场、群众立场”为被“抢劫”的受害群众剑指“强盗”?还是要为“强盗们”剑指“写实名举报文字的人”?还是要剑指林鹏?我们认为,剑指“强盗”是正道,剑指“写实名举报文字的人”(或者剑指真心希望解决受害群众问题的林鹏)是邪道!你们的剑,到底指向谁?你们心里装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伟大理念还是“以强盗为中心”的蝇营狗苟?

二、第一责任人,针对早期被致电问话的百姓投资人,警察问话并告知被问话人“不要把消息告诉别人”。这消息,指的是你们向被问话人进行离题太远的问话内容?还是你们问话的整体过程?既然光明正大问话,有啥可怕的?为啥不能告诉别人?电信诈骗这么多,













附件:《实名举报:华瑞和白墨两公司企图“抢劫”投资人钱财》

写信人:52名受害人

致信人名单: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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